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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香醋新国标

2018-01-08  来自: 镇江春光醋业有限公司 浏览次数:1043

镇江香醋新版国家标准GB/T18623-2011《地理标志产品 镇江香醋》将实施。在行业内率先创制的“特征指标”等内容将更加有效地防止镇江香醋被假冒。

镇江香醋定义为产自镇江地区的一种风味独特的酿造米醋。“它以糯米、麸皮、大糠为主要原料,采用传统复式糖化、酒精发酵、固态分层醋酸发酵、加炒米色淋醋等特殊工艺制作,再经陈酿而成的香气浓郁、酸而不涩的食醋。”

新标准明确了镇江香醋地理标志产品的保护范围,增加了经纬度要求,这是新标准的变化之一。镇江香醋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限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批准划定的镇江市行政区,位于北纬31°37′~32°19′、东经118°58′~119°58′的区域内。酿造环境也有限制。气候为终年温暖湿润,属典型暖温带向亚热带过渡的季风性湿润气候;年平均最高温度20.3℃,平均最低温度12.3℃,平均相对湿度77% 。原料来自镇江及周边地区,少数来自其他地区。

“特征指标”是在行业内率先创制的标准要素:镇江香(陈)醋中含有乙酸、乳酸、琥珀酸和焦谷氨酸四种特征有机酸。其中乙酸含量不高于上述有机酸总含量的65%,乳酸含量不低于上述有机酸总含量的10% 。质监部门认为,从这一点看,新标准突出了镇江香醋的品质特性,在行业内率先创制了“特征指标”,可以有效防止假冒。

添加剂的使用得到了优化。标签标注“镇江香醋”产品不添加苯甲酸及其钠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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